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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剑指长江经济带,1+N规划政策仍有7个顶层设计待出台

 

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了解长江经济带“1+N”规划政策体系有关情况,2021年11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办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司司长罗国三、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王善成、基础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周小棋、基础司副司长马强,介绍“1+N”规划政策体系有关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和沿江11省市,强化规划引领,积极构建“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1+N”规划政策体系。

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了解“1+N”规划政策体系有关情况,2021年11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办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司司长罗国三先生、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王善成先生、基础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周小棋先生、基础司副司长马强先生,请他们介绍“1+N”规划政策体系有关情况。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心系长江经济带发展,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视察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6年、2018年、2020年,先后在长江上游的重庆、中游的武汉、下游的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掌舵领航、立下规矩、举旗定向、谋篇布局。习近平总书记的三次重要讲话既一脉相承,又循序渐进,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了思想指引和根本遵循。

2016年以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沿江11省市和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副总理重要批示要求,按照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整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今年1月5日,在习近平总书记重庆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五周年之际,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中宣部、沿江11省市、中央主要媒体和三峡集团等,扎实开展了“六个一”宣传活动(召开一场新闻发布会、开展一系列报道、举办一次线上线下图片展、出版一本发展报告、发行一套纪念邮票、拍摄一部纪录片),全方位展现了长江经济带发生的深刻变化,切实反映了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给沿江人民带来的幸福感、获得感,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取得良好效果。

去年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南京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系统谋划了新发展阶段长江经济带“五新三主”的新战略使命(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是新发展阶段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南京座谈会上的新指示精神,科学谋划“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举措,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形成了以《“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为统领,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湿地保护、塑料污染治理、重要支流系统保护修复等系列专项实施方案为支撑的“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1+N”规划政策体系。目前,已批准印发6个,即将印发的有7个。

长江经济带发展“1+N”规划政策主要内容

1、关于《“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站在新的起点上,绘就了长江经济带发展新征程的宏伟蓝图,是支撑指引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管总方案,在“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1+N”规划政策体系中居于“1”的地位,已于今年9月印发实施。《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三大板块。到2025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明显进展,支撑和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实施方案》提出生态环保、绿色低碳、创新驱动、综合交通、区域协调、对外开放、长江文化等重点任务,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方面:一是强化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二是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三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四是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

2、其他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

《“十四五”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提出围绕畅通长江水脉,通过整体规划设计,构建“三横六纵三网多点”的空间布局,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国家综合交通网布局相衔接,有效满足客货运需求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和运输服务系统;到2035年,全面建成东西畅通、南北互联、便捷顺畅、经济高效、智能现代、绿色安全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增强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支撑力,有力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十四五”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已于今年9月印发实施。

《“十四五”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出发,聚焦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修复面临的困难挑战,根据地域特点将长江经济带分为长江上游高原、长江中游低山丘陵和长江下游冲积平原三个区域,分类分区有针对性提出保护修复措施和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长江上游高原湿地保护修复。以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重点生态功能区、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地区为重点,对生态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采取水污染防治、植被恢复等综合整治措施。二是加强长江中游低山丘陵湿地保护修复。以武陵山区、鄱阳湖平原等农产品主产区、武汉等都市圈、洞庭湖流域等地区为重点,开展水环境治理、湿地植被恢复等措施,遏制湿地面积减少趋势。三是加强长江下游冲积平原湿地保护修复。以沿海生态保护带、杭州湾等重点海湾湿地、杭州都市圈湿地、南京都市圈湿地等地区为重点,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和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建设,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湿地保护修复示范区。《“十四五”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已于今年9月印发实施。

《“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针对长江岸线塑料垃圾存量大、船舶塑料污染问题突出、回收清运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以强化漂浮塑料垃圾清理、推进岸线塑料垃圾清理、加强船舶港口塑料垃圾清运、建立农用塑料废弃物处置长效机制为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强化已出台政策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塑料污染治理尽快取得突破。

《“十四五”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实施方案》和《“十四五”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实施方案》。近年来,长江干流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2020年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劣Ⅴ类国控断面全部消除。但与干流相比,长江部分支流的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仍然不高,制约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长江上游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支流嘉陵江和乌江,深入开展调研和专题研究,找准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已于10月印发《“十四五”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实施方案》和《“十四五”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实施方案》。通过落实两个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嘉陵江流域、乌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切实提升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同时,我们正在开展7项规划政策文件的制定工作,目前正履行报批程序,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一是“十四五”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4+1”工程实施方案。这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治本之策,主要包括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对“十四五”时期“4+1”工程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作了安排。

二是《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1年修订版)》。聚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重点任务,对原有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管控内容,实施更严格的管控要求,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硬约束。

三是《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面临的生态功能受损、水源涵养能力不足、水环境恶化、生物多样性萎缩、蓄洪能力下降等突出问题,以鄱阳湖、洞庭湖、太湖、巢湖、洱海、滇池等重要湖泊为重点,推进重要湖泊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

3、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1+N”规划政策体系实施

《“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描绘了新发展阶段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十四五”时期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图和任务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方面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推动《实施方案》等规划政策有效有序实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推动实施的整体合力。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实施方案》等规划政策涉及长江经济带发展众多改革任务,强化各方面要素保障非常有必要。

三是强化评估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实施方案》等规划政策实施的监测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对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将有关评估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反馈沿江11省市人民政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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